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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第四屆双北文學獎 歡迎同學踴躍投稿!

2025 文學獎BANNER

一、 宗旨:提倡文學創作風氣,培養文學創作人才。

二、 辦理單位:

 主辦單位: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承辦單位: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語文與創作學系・閱讀與寫作中心

 

三、 徵文辦法:

(一)徵文對象:

1.小說組、散文組、新詩組: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在學學生(含碩博士班及進修班別)。

2.童詩組:僅限目前就讀於臺北市或新北市各公私立國小之3-6年級在學學生。

 

(二)徵文組別:每人每組限投一篇,須以中文創作;每組作品篇(字)數規定如下:

1. 小說組:一篇字數5,000字以內(含標點)。

2. 散文組:一篇字數3,000字以內(含標點)。

3. 新詩組:一首30行以內(不含空行)。

4. 童詩組:一首4~6行(不含空行,僅限目前就讀於臺北市或新北市各公私立國小之3-6年級在學學生投稿)

 

(三)報名方式:

步驟1─線上投稿 

先至報名系統登錄報名資料及上傳稿件,填表後SurveyCake系統會自動將填表內容回傳至您所填的信箱,收到信件即代表成功報名。

若上傳檔案有問題或報名後超過30 分鐘仍未收到報名表,可去檢查是否誤入垃圾郵件中。

1. 稿件形式:請用電腦繕打,新細明體12號字,A4直式橫書,需呈現作品名稱,並將稿件編列頁碼,請上傳PDF檔

2. 稿件檔名請以「組別_姓名_作品名」(例如:新詩組_王小明_海)。

3. 稿件不符合上述投稿格式及徵文辦法者,一律不予接受。

★  小說組、散文組、新詩組報名系統

https://www.surveycake.com/s/338gN

★  童詩組報名系統 

https://www.surveycake.com/s/4o7gB

 

步驟2─繳交資料完成報名

1.   請將以下資料親送或寄送至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語文與創作學系完成投稿程序。

2.   收件地址:10671 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二段134 號-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語創系(行政大樓A308室)。

3.   信封註明:2026双北文學獎收(OO組)

4.   附件資料:

(1) 請至表單內所填的Email信箱,印出SurveyCake系統「回覆信件」一份,並於最後一頁「著作權同意書」空白處親筆簽名

     (請參考附錄說明)

(2) 在學證明書

  • 新詩組、小說組、散文組: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學生可至本校iNTUE系統-「教務資訊」-「在學證明(網頁版)」下載後列印。

  • 童詩組:臺北市或新北市各公私立國小之3-6年級在學學生可跟學校老師申請「中文在學證明書」一份,或臺北酷課雲或新北校園通等系統顯示目前在學及就讀年級之證明截圖列印。

(3) 印出投稿作品一式三份。每份需呈現作品名稱,兩頁以上請於左上角裝訂,作品內不可呈現姓名及個人資訊。

 

5.  國北教大學生如果一人報名多組時,須分別上網填寫資料;例如參加三組則須報名三次並繳交三份投稿作品與三張在學證明;繳件時可將

     全部資料放入同一個資料夾內,不同組別可用迴紋針或長尾夾分開擺放。

6.  童詩組可團體報名或個人報名,團體報名可將全部資料放入同一個資料夾內,用迴紋針分開擺放作品。

 

四、收件日期:

網站登錄報名與紙本收件於115年3月2日至115年4月13日(一)下午4時止,須於截止時間前寄達或送達,不以郵戳為憑。

 

五、注意事項:

(一)得獎作品之作者享有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唯於該著作存續期間與非營利用途下,授權予承辦單位、主辦單位在任何地方、任何時間以任何方式利用、推廣、保存及轉授權之權利。著作人不得撤銷此項授權,且承辦單位、主辦單位不需因此支付任何費用。

(二)參賽者資格不符規定、偽造資格證明或以其他虛偽不實文件資料報名者,將取消參賽資格。

(三)參賽作品須以中文撰寫,且須未曾在任何公開媒體、網路、出版品發表,且不得抄襲或一稿數投。若有上述情況者,取消其參賽資格,已得獎者,追回其獎狀及獎金,並公布其姓名。

(四)投稿作品內容若以AI生成,將取消獲獎資格、追回獎金並公布姓名。

(五)紙本作品與電子檔內文請務必相同,如因內容不一致致使影響審查,後果由參賽者自行負責。

(六)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在學學生可同時投稿小說、散文、新詩三組,但每組限投一篇,投稿字數均含標點符號,作品名稱不列入字數。行數字數不符合規定者,不予評審。

(七)就讀臺北市與新北市國小3-6年級學生可投稿童詩組,每人限投一篇童詩,作品名稱不列入行數。行數不符合規定者,不予評審。

(八)作品內文不得書寫任何作者姓名,及任何意圖表現個人身分之記號(姓名、個人資料請填寫於投稿資料表)。

(九)參賽者所送作品格式有疑義時,由評審委員合議認定之。

(十)報名參選者視為已詳讀並認同本簡章內所有規定。投稿作品一律不退還,請自行另留存稿件文本;各組得獎作品不另支稿費。

(十一)公開決審日期:115年5月底或6月初(詳細時間將公告於本系網站)

(十二)承辦單位擁有得獎作品之出版、任何形式推廣(如公布上網、書報雜誌等)保存及轉載的權利。

 

 

六、 獎勵辦法:

(一)小說組:特優1名,獎金10,000元,獎狀乙紙。優選2名,獎金5,000元,獎狀乙紙。佳作若干名,獎狀乙紙。

(二)散文組:特優1名,獎金8,000元,獎狀乙紙。優選2名,獎金4,000元,  獎狀乙紙。佳作若干名,獎狀乙紙。

(三)新詩組:特優1名,獎金6,000元,獎狀乙紙。優選2名,獎金3,000元,  獎狀乙紙。佳作若干名,獎狀乙紙。

(四)童詩組:特優1名,獎金4,000元,獎狀乙紙。優選2名,獎金2,000元,  獎狀乙紙。佳作若干名,獎狀乙紙。

          童詩組凡確認進入決審評選,將頒贈作品入圍證明。

 

七、 評審辦法:

(一)承辦單位組成評審工作小組,負責檢視來稿資格及協調評審工作。

(二)採二階段評審:聘請校內外著名學者、專家進行複審、決審。決審會議後公布得獎結果,並同時頒獎。

  1.   為維持得獎作品水準,當決審評審認為入圍作品未臻理想時,該獎項名次得從缺。

  2.   凡送件參選者視為認同本徵選簡章,對評審會之決議不得有異議。其他未盡事宜,得由委員會開會決定,另行公告。

  3.   本活動如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

  4.  對於活動辦法有疑問者,請洽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語文與創作學系辦公室-吳助教(02-27321104分機62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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