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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本系113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面試時間表及面試須知

 

語文師資組&文學創作組—113大學面試序號及報到時間表 (請點選連結)

 

【重要提醒-必看】

  1. 本校113學年度大學「申請入學」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考試無需列印准考證,考生應試時務必攜帶國民身分證(或有效期限內附照片之健保卡、駕照、護照等政府核發之證明文件以供查驗。

  2. 未攜帶國民身分證(或有效期限內附照片之健保卡、駕照、護照等政府核發之證明文件)考生將依本校「辦理招生考試試場規則」第12條第一項規定處理。若於學系當日該時段甄試考試結束時間,考生國民身分證(或有效期限內附照片之健保卡、駕照、護照等政府核發之證明文件)仍未繳驗,學系於成績計算時需扣減該生該考試項目原始分數5分

  3. 未攜帶國民身分證(或有效期限內附照片之健保卡、駕照、護照等政府核發之證明文件)考生一律需填具「113學年度申請入學甄試當日補件切結書」,若於切結書具結時間未向學系繳驗國民身分證,則該生視同自願放棄考試資格,該科成績改以「缺考」論。

 

【面試須知】

一、面試日期:113年5月18日(星期六)。

二、面試報到地點及檢驗證件:本校行政大樓1樓 ,請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或附照片之有效期限內護照、駕照、健保IC卡正本。

三、注意事項(請務必詳讀)

  1.  請務必於指定報到時間內親自完成報到手續,逾時或未報到者以棄權論,不得參加考試。
  2.  請完成報到手續之考生,至行政大樓3樓A304教室進行等候,並聽候司號人員依序叫號參加面試,如經3次唱名不到,視同棄權。
  3.  進入3樓等候區及面試場地時,請勿攜帶食物、行動電話、呼叫器、其他電子通訊用品、書籍、簿本或其他任何資料,完成面試之考生請立即離開考場樓層;考生相關資料已於審查時驗訖,參加 面試當天不必再提供任何資料。
  4.  本系未設置陪考人員休息室,請陪考人員於校內非考試區域等待。為避免影響考試,陪考人員請勿陪同考生進入行政大樓3樓等候區。
  5.  本系甄選面試將全程攝影,攝影結果僅做為存檔備查,不做其他用途使用。

 

五、聯絡事宜: 考生若有任何問題,請電詢本系吳助教或至本系網站查詢

       聯絡電話:(02)6639-6688轉62234

       本系網址:http://lcw.ntue.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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